少数皮肌炎患者在去除或否定原发病灶并经积极治疗后,而各项实验室检查均恢复正常但肌力仍不改善,往往与以下因素有关,因此皮肌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多加注意。
1.低钾血症:皮质类固醇的潴钠排钾作用会造成少数患者因低血钾而致的肌无力,因此在治疗中要适时补钾。
2.低蛋白血症:皮质类固醇为蛋白分解激素,肌炎时蛋白摄入量亦减少,都会影响肌力恢复。因此,在于皮质类固醇的同时给予蛋白质同化激素,如苯丙酸诺龙25毫克,每周肌注1次或司坦唑2毫克,每天2次~3次口服。对低蛋白血症明显者还应补充白蛋白或血浆。
3.激素性肌病:所有类固醇激素均可引起肌病,其中以曲安奈德和倍他米松最高,其次是地塞米松。一般情况下相当于每天10毫克的泼尼松不会引起肌病,每天大于80毫克时引起肌病的可能性增大。
4.合并妊娠:活动期患者流产、早产、死胎及小样儿的发生率均较正常人高,但缓解期的患者可成功妊娠并顺利分娩。即使在活动期妊娠或妊娠后出现该病亦应以积极治疗,不要轻易堕胎。治疗中避免使用细胞毒药物,以泼尼松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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