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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美食 让人欢喜让人忧

发布者:寻医网小编发布时间:2014-07-30 点击量:0

  近年来,一种依靠新媒体——微博、微信等进行网络交易的餐饮消费模式“微美食”在都市悄然兴起,其凭借新颖、便捷、美味等特点立刻俘获了众多吃货的心。然而,由于“微美食”尚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来规范,进入门槛低,目前盛行的“微博美食店”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自己的实体店作支撑,未被纳入严格而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其存在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亟待引起重视,加强行业自律,并建立健全全程无缝监管体系。

  最近,浙江省温州市发布的首个“微博食品白皮书”显示,今年4月份,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有一定影响力的微博食品进行了抽检,此次抽检食品包括熟肉制品、蛋糕、糕点等,共计44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微博食品内在质量不合格达25批次,不合格率高达56.8%。不合格微博食品全部“栽”在细菌指标上,不合格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的微博蛋糕细菌超标达100多倍。

  据业内人士介绍,微博食品之所以容易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首先在于其涉及环节众多,如在制作、包装、仓储、配送等环节不能严格遵守卫生流程,就很可能出问题;其次与无实体店的“空手套白狼”经营也有着很大关系。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而菌落总数不合格主要在于商家杀菌的工艺不成熟,或是在运输和存储的过程中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所导致;大肠菌群的指标用以判定食品是否被肠道致病菌所污染,是评价食品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导致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二次污染,如加工器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操作、配送人员在上完卫生间后洗手不彻底,个人卫生状况未达标等。此外,灭菌处理不够彻底,保存环境过于潮湿、温度较高等,都可能留下安全卫生隐患。

  据悉,为了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5月28日全文发布。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日益火爆的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经营将有章可循,并得到更规范更严格的监督管理。但对于“微美食”这类网络交易餐饮消费活动,仍然需要制定更加细化的标准与配套规定,方能得到进一步的规范管理,使之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同时,建议消费者在微博上购买食品时,最好选择拥有合法准入许可手续,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等相关证件齐全的品牌实体店商家,其不仅信誉度较高,质量有保证,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及时投诉,并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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