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外科妇科男科儿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健康资讯>>

6岁男孩 输液仅10多秒后身亡 抢救无效身亡

发布者:寻医网小编发布时间:2014-03-10 点击量:0

据《新闻晨报》报道,1月10日一早,甄灵宇带着6岁的儿子到上海交通大学医院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下文简称为"市三医院")就诊。然而,在输液仅进行了10多秒后,儿子甄国耀已经嘴脸发紫,不省人事,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抢救后,依然不幸身亡。

  目前,身为律师的甄灵宇正在走司法途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这条路走得并不顺利。不过,市三医院的有关人士则表示,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若表明医院有责任,一定会担责。

  刚输液孩子就喊喉咙痛

  新年刚过,甄国耀感冒了,晚上睡前会有点喘息,早上有点咳。甄灵宇前后两次带着儿子去到市三医院就诊,医生共开了十来天的头孢世福素和咳喘宁等口服药。

  坚持服药后,甄国耀病情减轻。1月10日一早,甄灵宇带着儿子来到医院就诊,确认是否可以停药。门诊陈医生见过甄国耀多次,一看到就喊他的名字,问他怎么了,甄灵宇说,孩子仍有点咳有点喘。

  陈医生拿起听诊器,为甄国耀听了听前胸,检查了下咽喉,建议吊水。当时,甄灵宇有些排斥,问能不能不吊。"吊吧,先吊两天看。"听陈医生这么说,甄灵宇便没再反对。

  医生为甄国耀开的输液用的药物为氨茶碱、米乐松以及头孢西丁钠。打吊针前,甄灵宇注意到药袋上确实有儿子的名字,甄国耀还恳求护士替他打轻点。针头插入后,孩子没有特别抗拒,甄灵宇便拎着药袋带儿子到走廊对面的输液室,找了个靠窗的位置。还没坐好,甄灵宇就听到儿子喊喉咙痛,表情挣扎。

  甄灵宇马上关掉输液的开关,回头却发现儿子嘴和脸都已发紫,不省人事,这时离吊针扎入手背开始输液大概就10多秒钟。甄灵宇立即找附近医生,抱着孩子跟医生跑往抢救室。

  医生立即为甄国耀展开抢救。甄灵宇担心干扰医生抢救,就到走廊等待。但半个多小时后,等来的结果是:"你的儿子抢救不回来了。"

  封存药品保存在医院内

  悲痛之余,甄灵宇回忆就医过程,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没什么病,发育良好,身高体重都是班里第二。就是过敏体质,冬天容易感冒咳嗽,有哮喘病史。"

  在甄灵宇看来,这次输液是最大祸首,于是他打算为儿子做尸检、并对当日的用药做药检,最后提请医疗事故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1月13日,不顾家人反对,甄灵宇通过宝山区友谊路派出所委托了光复西路鉴定中心,为其子甄国耀做了尸检。据了解,尸检报告需要等待28个工作日才有结果。

  1月14日,甄灵宇又与院方一同来到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打算对1月10日当天的输液用药、抢救用药进行检验,看药品是否配错。

  据甄灵宇回忆,1月10日在抢救室内,甄灵宇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封存病历和药品,双方核对药品,在清单上签字后按类分开装在了3个档案袋内,这3个袋子交由院方保管,被储藏于市三医院医疗纠纷办公室主任王医生办公室的冰箱内。

  "但没有想到,药检当天下午,在院方拿出的3个档案袋中,有一个档案袋上的清单没有双方签字。那个档案袋恰恰是最关键的、保存当日输液液体的封袋。"因不确定该封袋是否为当日保存输液液体的封袋,甄灵宇并未听从院方建议,打开该封袋核实药物,"打开了就是破坏证据,到时候谁都说不清了"。

  据甄灵宇表示,双方因此产生分歧,药检未能如期进行。

  尸检要等待28个工作日,药检因关键材料争议而搁浅。"前面两个环节受挫,意味着最终的医疗事故鉴定遥遥无期。"甄灵宇说。

  司法途径受阻后提出索赔

  取证过程中的种种挫折令甄灵宇心灰意冷:儿子已做尸检,尚未入土为安,但药检又因故暂停,死因报告的出具仍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漫长的等待对于甄灵宇夫妇来说不能不说是煎熬。

  在1月21日的沟通中,甄灵宇好友董先生代其向医院提出了家属的诉求,要求医院在其子追悼会上派代表出席并赠送花圈以表慰问,并向医院要求一笔60万元的抚恤金。院方表示,对于第一个要求院方将毫无保留地答应并配合,但第二个要求将上报医院领导再行定夺。

  据了解,2012年8月28日,上海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本市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规定索赔金额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医患纠纷,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前往所在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而甄家家属提出的这笔抚恤金远远超过该数额。

  对于之前一心不愿向"私了"妥协、坚持走司法途径的律师甄灵宇来说,这次提出的申请也是无奈之举。


TAGS:
分享到: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杭州新闻网所有 版权所有(C)1999-2025 jiankang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4038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06003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粤)字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就医请遵照医生诊断,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广告招租QQ:806663339   广告招租电话:18795957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