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公众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食品,注意食物冷藏,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国家食药总局提醒消费者,烹调好的食物室温下存放不宜超过2个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个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
该局还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有证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要贪吃无证摊贩烧烤。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在外就餐出现不适,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相关文章
杭州新闻网所有 版权所有(C)1999-2015 jiankang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4038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06003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粤)字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就医请遵照医生诊断,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广告招租QQ:369239560 广告招租电话:1302887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