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早期发现甲亢,尽量作人工流产,等到甲状腺功能控制到正常水平,停药后才可考虑再次妊娠,毕竟抗甲状腺药物以及甲亢本身对胎儿的发育还是有影响的。
如果必须保留妊娠,则主要采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也可选用手术治疗,但禁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因为放射性药物可通过胎盘造成胎儿甲状腺组织破坏。在药物治疗中,应注意不可给予普萘洛尔(心得安)作辅助性治疗,因为普萘洛尔可引起胎儿生长发育迟缓、心动过缓、早产及新生儿呼吸窘迫。
对抗甲状腺药物的选择上,一般选用丙基硫氧嘧啶,因其通过胎盘的量比甲巯咪唑少,而且能抑制T4转化为T3。
妊娠早期,胎儿的甲状腺未发育成熟,不具有吸碘功能,不受TSH兴奋,抗甲状腺药物用量与非妊娠者相同,应尽快控制甲亢症状,以利于妊娠。妊娠中期,胎儿甲状腺功能已基本发育成熟,抗甲状腺药物用量不盲过大;为防止胎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应把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控制在正常稍高水平。
妊娠晚期是胎儿脑发育的关键,抗甲状腺药物的用量要进一步减少或停用,如丙基硫氧嘧啶用量不能超过每日100毫克,以免影响胎儿的大脑发育。
相关文章
杭州新闻网所有 版权所有(C)1999-2025 jiankang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4038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412006003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粤)字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就医请遵照医生诊断,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删除
广告招租QQ:806663339 广告招租电话:18795957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