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 通讯员/张其明)省政协委员称,全民使用加碘盐导致有些地区群众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大幅攀升。昨日,省卫生厅对此答复称,我省历年的监测结果显示,现阶段人群碘营养整体处于适宜水平,未发现存在补碘过量的问题,而个别地区孕妇等特殊人群仍存在碘营养不足的威胁;未发现高碘性甲状腺肿。
“不缺碘的变成高碘人群”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梁志鹏提交提案,建议调整我省加碘盐政策。
提案称,国务院于1994年发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于1995年强制施行“全民食盐加碘”。经过5年补碘,确实在消除碘缺乏病,改善国民碘营养水平方面起到显著作用。2000年在全国进行的抽样调查与监测结果表明,我国已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性目标。梁志鹏话锋一转,说:“但时隔十多年后,我国仍在坚持推广千篇一律地全民使用加碘盐,不管缺不缺碘,大家一起吃,结果是缺碘的不缺了,不缺碘的变成了高碘人群,有些地区群众甲状腺疾病的发病率大幅攀升状况,令人担忧!”
应供不含碘食盐给市民
梁志鹏表示,据有关医学研究资料,碘摄入量过多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疾病,包括: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癌症以及儿童因食用碘过多引起的弱智病、青壮年碘摄入过多而导致生育能力减弱等,其危害并不小于碘缺乏所引起的危害与疾病。
鉴于此,他建议调整全省不分地区、不分人群、不分级别一刀切的不科学加碘盐政策。在缺碘地区继续实行强制供应加碘盐政策,在非缺碘地区和碘过量地区比如沿海地区应限制供应加碘盐。
“对那些患有缺碘疾病的人群,应继续提供碘盐。而对那些不需要补碘的人群,则应提供非碘食盐的自由选择。”梁志鹏说,在各食品商场商店中提供加碘食盐的同时,也应当提供不含碘食盐,允许公众根据自身健康情况和有关医疗建议自主选择。
沿海和山区存碘不足问题
省卫生厅称,广东省在上世纪70年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我省山区和丘陵属于中、重度缺碘,并划定58个县534个乡镇为地方性甲状腺肿(现称碘缺乏病)病区,随后在病区实施食盐加碘的防治措施。
“沿海地区居民同样存在碘营养不足的问题,沿海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整体属轻度缺碘。”省卫生厅表示,我省在2011和2012年分别对徐闻县和雷州市碘盐未落实的沿海乡镇开展居民碘营养抽样调查,发现这些沿海乡镇儿童和孕妇尿碘水平均低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推荐标准,以往历史调查结果均证明我省地理环境普遍缺碘,因此补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省卫生厅称,2011年之前,我省盐碘含量均值为30.9mg/kg。2011年国家实行新的盐碘含量标准后,我省根据实际情况,经多番调查和论证,下调了盐碘含量,最终选定盐碘含量均值为25mg/kg作为全省盐碘含量标准;并要求盐业公司须提供孕妇和哺乳妇女专用加碘食盐,其盐碘含量均值为3Omg/kg。
省卫生厅表示,我省历年的监测结果显示,现阶段人群碘营养整体处于适宜水平,未发现存在补碘过量的问题,而个别地区孕妇等特殊人群仍存在碘营养不足的威胁;未发现高碘性甲状腺肿。
已设430个非碘盐专卖点
省卫生厅认为,我省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饮食结构上,城乡差别已经不大,山区居民比城市居民摄盐量稍偏高,据监测结果分析,我省珠三角地区、山区和沿海地区居民的碘营养水平己经没有明显差别,所以全省均采用同一盐碘浓度。
“我省补碘政策主要是针对全体公众人群,是一项公共卫生政策。”省卫生厅称,为满足甲状腺疾病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省盐业部门已在全省各地共设立了430个非碘盐专卖点,使这部分特殊人群能够凭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很方便地购买到所需的非碘盐;并对孕妇和哺乳妇女提供专用加碘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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