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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医疗”的病根在医院“创收指标”

发布者:寻医网小编发布时间:2014-03-06 点击量:0

  据央视报道,四川绵阳人民医院兰越峰被称为“走廊医生”。兰越峰有一本记事本,上面写着,5月份绩效评估,门诊增长17%,入院增长7%,总体增长26%等等。她说,一开会就是谈指标完成的情况,以指标论英雄。随后记者找到绵阳市委宣传部询问兰越峰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工作人员回应:基本属实。

  兰越峰的“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过度医疗充斥在医院很多诊室,而过度医疗背后有一个很大原因就是医院的创收机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医院、诊室、医生都是过度医疗的直接受益者——医院以经济指标来创收,诊室、医生则通过过度医疗来提成。而为过度医疗埋单的,则是广大患者和国家财政。

  尽管各种过度医疗早已成为“社会公敌”,被舆论经常揭露、批评,但至今似乎改观有限。这样一来,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目的的新医改,恐怕实际效果就打折扣了。这是因为,虽然我们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破除“以药养医”可以降低看病成本,然而,过度医疗却在增加看病成本。

  对于过度医疗必须标本兼治。所谓治标,就是直接针对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护理等问题“对症下药”,比如,通过监管监督医生处方权、规范医生行为等方式来避免过度医疗。另外,《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有必要以这种法律武器打击过度医疗。

  所谓治本,就是改变目前医院的创收机制,把“创收型医院”改造为“公益型医院”。而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医院的唯一办法,是取消公立医院的经济考核指标,并以财政补贴来支撑医院正常发展。

  其实,公立医院以经济指标论英雄,与地方政府以GDP论英雄,其结果大致是一样的:地方政府工作以“GDP”为中心,而不是以“民生”为中心;公立医院一切工作会以“经济创收”为中心,而不是以“救死扶伤”为中心。如此,公立医院便丢掉了“公”的内涵,与单纯追求利润的某些企业没有实质区别。

  治理过度医疗要多管齐下,只有把医院经济指标像毒瘤一样彻底割掉,过度医疗现象才有望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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