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肝血管瘤手术治疗指征医学界一直争议较大,公认的意见是对于体积较大的肝血管瘤,由于可能出现肝血管瘤破裂出血,应该进行手术治疗,但肝血管瘤的直径达到多少厘米为体积较大,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医生一般都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或判定标准,及每个患者病情的不同进行判定,一般肝血管瘤直径至少应大于4厘米才会考虑手术治疗,甚至有人提出直径应大于8~10厘米才有手术治疗的指征。
肝血管瘤破裂出血是肝血管瘤的严重并发症,但实际上在现实中发生极少,迄今全球报道仅几十例,而肝脏手术的危险性远高于前者。由于肝脏是人体的重要器官,血运丰富,质地较软,手术治疗需要切开腹腔,术中创伤大,可能造成大出血或损伤肝脏正常组织及周边相邻组织。所以,肝血管瘤患者还是应谨慎选择外科手术治疗。
那么什么情况需要选择手术治疗呢?一般认为血管瘤直径大于10厘米就应该进行手术治疗;瘤体破裂或伴有大流量动静脉瘘及凝血功能障碍,不能排除其他肝肿瘤的患者也应积极地行手术治疗。直径在5~10厘米的肝血管瘤如果生长迅速、生长的位置对肝脏功能影响较大,或患者因疾病产生巨大的心理负担,也可考虑行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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