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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年起办理与结婚证和准生证无关的出生证

发布者:寻医网小编发布时间:2014-03-13 点击量:0

   《出生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出生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件。记者20日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近日联合下发了新的《湖北省管理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办法》规定,从2014年起,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并严禁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收取工本费、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一些单亲家庭新生儿如何申报《出生医学证明》?新《办法》规定: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出生的婴儿(试管婴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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